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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996年,史书中第一次提及“奥地利”。12世纪中叶在巴本贝格王族统治时期形成公国,成为独立国家。1278年开始了哈布斯堡王朝长达640年的统治。18世纪初,哈布斯堡王朝领土空前扩大。1815年维也纳会议后成立了以奥为首的德意志邦联,1866年,奥在普奥战争中战败,邦联解散。1867年与匈牙利签约,成立奥匈帝国。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,帝国解体,成立共和国。1938年3月被德国吞并。二战后被苏、美、英、法四国占领。1945年4月成立第二共和国。1955年5月,四个占领国同奥签订《重建独立和民主的奥地利国家条约》,宣布尊重奥的主权和独立。10月占领军撤出,奥重获独立。10月26日,奥国民议会通过永久中立法,宣布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,不允许在其领土上设立外国军事基地。自1965年起,10月26日被定为奥国庆日。
奥地利实行联邦制和议会民主制下的总理负责制。现行宪法1920年11月10日生效。1925年和1929年通过两项附则。1934年宪法被废除。1945年奥重建后宣布1920年宪法和两个附则继续有效。宪法规定,奥为联邦制共和国,总统是国家元首,由普选产生,任期6年。总理为政府首脑,任期5年。议会由国民议会和联邦议会组成。国民议会制定法律,主持新政府的就职仪式,可通过不信任表决罢免联邦政府及其成员。联邦议会代表各州的利益,有权将国民议会通过的法律提案驳回,但如国民议会坚持原案,联邦议会不得再提异议。国民议会共183席,按比例代表制产生,任期5年。
奥地利是联邦国家,由九个州组成。其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属于大陆法系,但刑事审判引入了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。它是欧洲大陆惟一适用陪审团制度的大陆法系国家。目前,奥地利的法院设在司法部之下,分为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、州法院和区法院四级。民事诉讼实行三审终审制,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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