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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尔兰法律制度概况

爱尔兰是一个议会民主政体。它的法律基础是普通法和议会在宪法框架内通过的法规。欧共体的法规在爱尔兰具有法律效力。爱尔兰宪法明确了政府的形式,规定了总统、国民议会参众两院和政府的权力与职能。它还规定了法院的结构和权力,概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。宪法将权利定义分为5个大类:个人权利、家庭、教育、私有财产和宗教。

总统是国家元首。如果总统职务候选人不止一个,就由人民通过直接投标选举总统。总统任期7年,可以连任一期。现任总统迈克尔•丹尼尔•希金斯,2011年11月就职。行政权力由政府的权力机构行使,政府权力机构对众议院负责。政府首脑是总理,Tanaiste则是副总理。爱尔兰设两个议院,即众议院和参议院。众议院有166名议员。众议员的选举采用比例代表普选制,至少每5年选举一次。众议院的主要政党是共和党(Fianna Fail),统一党(Fine Gael),工党、进步民主党、绿党、新芬党和社会主义党。参议院有60名议员组成,其中11名由首相提名,其余49名从大量职业小组委员会中或者由大学毕业生选出。参议院可以提议或修改立法,但众议院有权否决参议院的任何修改或提议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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